通知公告
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全省煤炭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通知发布时间:2020-03-25  来源:本站  访问量:

晋煤协发〔2020〕3号



各会员单位和有关企业:

  根据中煤协会综合〔2020〕8号《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煤炭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通知》精神。省煤炭工业协会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全省煤炭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工作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  一、申报成果内容

  申报成果应全面反映本单位管理创新实践,重点突出“智能+”与大数据应用、质量提升与品牌培育、产学研一体化与“双创”管理、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与新业态新模式培育、集团管控与提质增效、并购整合与资本运营、基础管理与流程再造、精益管理与风险控制、原始创新与技术改造、人才培养与组织变革、“一带一路”投资与国际化经营、绿色发展与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和成果。各单位所申报成果须是已在本单位实践一年以上,能够反映出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,具有借鉴推广价值的创新成果。

  二、成果申报程序

  “成果主报告”要重点突出成果的创新性、科学性、实践性、效益性和示范性,篇幅1~1.2万字。文本须由企业组织相关人员撰写,有关部门组织推荐,协会各工作站站长(联络员)做好协调。“申报表”、“成果主报告”需登录(国家煤炭工业网www.coalchina.org.cn、蚂蚁城众创信息平台www.mayicheng.com)进行注册并网上填报。申报表和主报告在网上申报完成后,通过申报系统打印(一式一份)并签字盖章,于5月29日前交回省煤炭工业协会,由省煤炭工业协会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评审,分别评出特等奖、一等奖、二等奖和三等奖,对获奖成果在网上审核,择优推荐至中国煤炭工业协会,参加“全国煤炭行业管理创新成果”评审。

  三、有关要求

  1.各推荐单位要广泛发动所属单位参加申报,积极引导申报单位总结管理创新经验,认真撰写成果报告,实事求是,择优推荐,杜绝弄虚作假、虚报谎报。

  2.申报成果如经过省级以上行政部门或全国性行业协会、学术组织等单位鉴定的,报告时须提交《成果鉴定意见》或鉴定证书。

  全省煤炭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属行业级管理科学研究成果,由省煤炭工业协会负责对上报的管理成果进行审定,不收取任何费用。对获奖成果颁发证书,汇编发行《山西省2020年煤炭企业管理创新成果》,并在省煤炭工业协会微信公众号(山西煤协)和省煤炭工业协会网站(www.sxsmtgyxh.com)上公布,在全省宣传推广和交流。

  省煤炭工业协会秘书处地址:太原市亲贤北街72号金泽大厦1706室,邮编:030006;联系人:白月红(电话:0351-4115496,手机:13834228990)。

 

 




 山西省煤炭工业协会

2020年3月23日

 





抄送:中国煤炭工业协会、省能源局、省社会组织管理局,各市能源局,各市煤炭工业协会,各工作站站长、联络员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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